那天,因為老吳在熬夜開車,起因是我們晚上在外奔波了一整夜,先跑到神岡找小魚,後來又去埔里找王董,最後,又驅車回高雄,我怕他睡著,所以要一直找話題跟他聊天,聊到不知道要說什麼,所以就討論死刑議題,老吳問了我一個問題「如果殺一個人,可以就一百個人,你願不願意?」
我當下即說,「不行。」
老吳則是說:「我願意,因為我不入地獄,誰入地獄。」
我就簡單的解釋了一下我的觀點,簡單來說就是「殺人就是不對的。」
以上的對話,只是因為怕他開車睡著而來的簡單討論。
但今天我又想到一點不對勁的事情,那就是老吳的觀點,似乎是出自於,「殺少數人來救多數人」,但這邏輯似乎怪怪的;那如果問說:「殺49個人,可以救51個人,那您幹不幹?」,或延伸到要「殺四十九萬人,來救五十一萬人」。
答案一:「我不願意。」
那我就反問了,「殺一個人就可以,殺四十九個人就不行,這評斷要殺幾人能救幾人的標準在那裡呢?」
另一種回答就是:「我願意。」
這時候,我才突然領悟到,以前不知道在那裡有看到一個論點,就是「死刑是引發第一、二次世界大戰的原因。」
之前我一直想不透,但由以上的推論似乎可以知道原因了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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